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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30 10:42:1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州市十里湖山小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24号

2020-9-2

连州市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连州市连州镇城西兴连大道东侧

2

关于《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石英砂、20000吨石英粉、160000吨超白石英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25号

2020-9-8

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

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

关于《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东村大夫坪生态高效零排放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26号

2020-9-10

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

连州市龙坪镇东村村大夫坪

4

关于《润邦(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27号

2020-9-10

润邦(广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连州市连州镇共和村委会沙坊村

5

关于《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存栏母猪1.2万头的猪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28号

2020-9-14

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

连州市西江镇铁坑村

6

关于《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东村水吊岭高效零排放生态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29号

2020-9-14

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

连州市龙坪镇东村村委会水吊岭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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